韩国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选管委”)相关人士日前接受韩联社采访时表示,由于无法明确投票参与人范围,因此不能举行有关投票。对此候任总统尹锡悦的秘书室长表示,选管委的表态系“越权”。
据了解,韩国《宪法》第72条规定,在总统认为有必要时,可将外交、国防、统一等其它国家安危相关重大政策交由国民进行投票。
“谁有资格参与国民投票?”在韩国社会早有过争议。《国民投票法》原本规定,只有在韩国完成居住申报的国民可以参与国民投票。但韩国宪法法院2014年7月判定,《国民投票法》当中限制在外国民投票的条例违宪,所有符合条件的韩国国民都可参与国民投票。
违宪判决下达后,国会应当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对有关条例进行修改,否则条例丧失法律效力。由于条例修改未能在宪法法院设定的修改期限之前通过国会,因此目前该条例无效。选举管理委员会方面认为,国民投票参与者的无法确定,因此不能进行国民投票。
政界人士分析称,交接委提议“国民投票”其实是一步险棋,投票结果将直接反映民众对新任总统尹锡悦的信任度。虽然近期民调机盖洛普韩国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半数以上民众认为“检方应继续持有侦查权”,但实际投票结果如何难以预料——若多数人支持废除检方侦查权,将对尹锡悦和执政党不利。
除了动员舆论,反对“废检法案”的一方还计划利用法律手段“维权”。国民力量党27日向韩国宪法法院提交申请,要求终止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和提案协商委员会法律效力。该党党鞭权性东呼吁宪法法院阻止民主党的“暴举”。权性东说,《检察厅法》修订案提交国会是完全无效的。法制司法委员会通过相关修订案之后不到一天,提案就上交国会全体会议,这不符合《国会法》规定。民主党如果在4月30日召开国会全体会议,强行通过法案,则将“付出沉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