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私吞研究费用的类型来看,包括挪用学生劳务费在内的“挪用参与研究员劳务费”的案例最多,达108件,涉及金额为55.84亿韩元。据了解,去年某机构以“自发电型可穿戴式气体传感器”为课题进行研究,原本应支付给学生的1.38亿韩元劳务费用后又返还到课题负责人手中,这一情况在共同管理的过程中被揭发。
此外,未提供物品供给或夸大研究费用的案例有14件,涉及金额为29.47亿韩元;研究费无故取现的案例有16件,涉及金额为16.54亿韩元;将研究费用用在材料、零件研究开发目的之外的案例也有1件,涉及金额5500万韩元。
对此,有人士指出,相关部门应该解决挪用学生劳务费用等长期以来存在的问题。尹相直也表示,研究人员的研究预算是国民的血汗钱,私吞研究费用是重大的犯罪。部分研究人员认为这是“自己的钱”而草率地使用。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应严厉打击挪用项目费用的情况,并敦促研究人员提高伦理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