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特检组公布秘密资金案最终调查结果

发稿时间 2008-04-17 18:19
李健熙会长因涉嫌非法积累资金、渎职和违反证券法受到不拘留起诉
  三星特检组针对三星集团贿赂和腐败丑闻进行的调查已经结束, 特检组首席检察官赵俊雄于17日下午公布了最终调查结果。其中,三星集团会长李健熙因涉嫌非法积累资金、渎职和违反证券法等罪名受到不拘留起诉。
  同时,司法机关对三星事件的另外十名嫌疑人也不拘留起诉。
  由韩国国民议会和前总统卢武铉批准成立的三星特检组于1月份开始对三星的丑闻进行调查。去年11月,前三星集团法务组组长金勇哲透露,三星专门划拨了2000亿的资金用于贿赂检察官和法官。
  他还表示,李健熙的夫人洪罗熙将部分资金用于从国外购买昂贵的艺术品。当时,三星对金勇哲的这些指责全部予以否认。
  按照17日发布的调查结果,在不法继承经营权的嫌疑方面,李健熙会长和三星电子副会长李鹤洙、三星战略企划室室长金仁宙、三星企划战略室副室长崔匡海等四人违反了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属于渎职罪;在秘密资金嫌疑方面,以上四人同样违反了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属于违反证券法。此外,由于存在贿赂韩国政界和法律界人士的嫌疑,根据金勇哲律师的陈述,司法机关对涉嫌受贿人进行了内部调查。但由于没有充分的说服力,而且尚未发现任何可疑之处,对受贿嫌疑人的内部调查就此告一段落。
  起诉对象包括三星会长李健熙,三星前秘书室长玄明官(66),三星前战略企划室长李鹤洙(61),三星信用卡董事长柳锡烈(57),三星战略企划室长金仁宙(49),三星SDS前董事长金洪基(音译,61),三星SDS美国法人长朴柱元(音译,54),三星战略企划室副室长崔匡海(52),三星火灾保险董事长黄泰善(60)和三星火灾保险专务金承彦共十名。
  三星会长李健熙的另外一个嫌疑是违反证券交易法,即未向金融监管部门申报所持股份的变更情况。
  此外,特检组还公布了有关“三星爱宝乐园事件”的调查结果。该事件为李健熙将爱宝乐园的继承权交给长子李在镕,李健熙得到了秘书室的报告并予以批准,由三星集团秘书室财务组主导进行了不法公司债务转换。
  三星特检组于17日下午2时在首尔汉南洞特检办公室所在大楼的六层记者室公布了如上调查结果。这样,从今年1月10日开始进行的三星特检调查历时99天终于结束。
  作为韩国最大的家族企业,三星集团涉足20多项业务,其中包括电子产品、造船、建筑、保险和休闲娱乐。而三星集团的董事长李健熙则是韩国最有影响力的企业家。在调查过程中,李健熙两次接受特检组的问讯,而且问讯时间均持续多个小时。包括李健熙的儿子、侄子以及三星集团的多位高级官员也都接受过问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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